“壹拾”基金

发布者:郑静发布时间:2013-04-22浏览次数:453

 

上海理工大学医疗器械与食品学院

“壹拾”基金实施细则

第一章   

第一条 “壹拾”基金(以下简称“基金” )取医疗器械与食品学院简称“医食”学院的谐音。秉承1人+10元+每1届毕业生=1大家庭的理念。号召每届毕业生在离校前最少捐助10元钱,让小捐款逐渐变成大善款,随时帮助医食学院这个大家庭中需要帮助的人。

第二条 基金会遵循“经济资助、成才扶助的“双助”宗旨,旨在缓解遭遇突发灾害或变故的贫困生经济压力的同时,激励受助学生为振兴医疗器械与食品行业而发奋学习、拼搏进取,促其成才。

第三条 对于企事业团体或个人捐助用于扶困助学的资金,统一纳入“壹拾”基金帐户,并遵照捐助人的意愿使用好款项。

第四条 学院成立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基金运作的日常管理和申请评审。

 

第二章 资助申请

第五条 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医疗器械与食品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中的贫困生,因遭遇突发灾害、疾病或其他特殊情况而陷入经济困难(本科生需符合学校贫困生标准,并通过学校鉴定);

2.拥护党的领导、思想品德端正、言行举止得体、遵守校纪校规;

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能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或公益活动。

第六条 申报方法

1.由本人申请,认真填写《资助申请书》,提供完整准确的个人信息、奖惩记录等,并详细说明经济上所遭遇的困难,附上相关证明。

2. 《资助申请书》所填内容务必准确完整,若有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其申请资格。

第三章 评审与管理

第七条 基金管理办公室对学生填写的《资助申请书》内容的准确性进行验证,并听取相关学生代表、部分教师意见后,确定初步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通过后,最终确定资助对象和资助金额。

第八条 资助金额视资助对象实际经济困难情况而定,一般每人每次资助额度不超过1000元,若确实遭遇严重经济困难,将酌情增加资助额度。

第九条 资助使用范围严格限制在必要的日常生活以及与科研学习相关的支出方面。经费使用完之后,受助学生需将经费使用情况做详细书面汇报。若在使用资助经费方面存在铺张浪费,或存在与日常生活、学习等不相干的支出,一经查实,将给予相应处理。若经批评教育,仍不思悔改,基金管理办公室将取消其受助资格,并追回剩余款项。

第四章 成才辅助

第十条 基金管理办公室还将进一步整合利用校内外的各种资源,根据不同年级贫困生的不同需要,通过讲座培训、公益活动、社会实践、团队拓展等形式,在学习辅导、心理素质、综合视野、公益实践等方面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全过程、全方位的成才辅助。

第五章   

第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由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疗器械与食品学院

“壹拾”基金管理办公室

2010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