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与食品学院学生党支部管理办法

发布者:尹红健发布时间:2021-03-25浏览次数:370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党支部建设,提升学生党建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等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党支部的设置

1.学生党支部一般按专业方向或年级设置,可根据学生党员人数以及其他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保证党支部工作的延续性和稳定性。

2.合理控制学生党支部规模,党员人数建议控制在30人以内,一般不超过50人。

3.为执行某项任务临时组建的机构,党员组织关系不转接的,经学院党委批准,可以成立临时党支部。临时党支部主要组织党员开展政治学习,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等,一般不发展党员、处分处置党员。临时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由学院党委指定。临时组建的机构撤销后,临时党支部自然撤销。

4.各党支部受学院党委的直接领导,根据相关组织规定进行换届选举。

5.学生党支部书记可以由专兼职辅导员、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员、党员教师担任;也可以由党性修养好、综合素质强的学生党员担任,但应指定教工党员负责指导。

二、学生党支部的基本任务

学生党支部要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学生理想信念根基作为党支部工作的重要着力点。其基本任务包含有:

1.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党支部的决议,讨论决定支部重要事项,完成学院党委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2.加强党员教育,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提高党员素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理论政策和决议,学习科学文化等知识。按要求完成支委培训、党员培训等专题培训任务。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依托“情景党课”“微党课”“党员寝室”“社区联建”等品牌项目,组织党员积极参加分享交流、志愿服务、调查实践等活动。

3.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科学制定党员发展计划,严格规范党员发展程序,认真落实培养、预审、公示、谈话、审批和接收、转正等程序及要求。发展党员材料建档规范齐备,填写认真及时,党组织评定意见严谨规范,保管落实到位、转接及时有序。

4.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建立综合考察机制,充分听取辅导员、班主任或导师、班团等意见。

5.加强党员日常监管,对党员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由支部书记及时约谈提醒。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6.注重党内激励、关怀与帮扶。及时了解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困难党员情况,经常开展关怀帮扶活动。落实学校开展的党内表彰活动,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7.做好组织关系管理。做好新入学党员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严格执行党员组织关系接转规定,从严审查档案材料,切实做到规范接转、及时排查,加强对外出学习、实习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党员的管理,防止出现“失联党员”“口袋党员”。每年毕业季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留、转工作,每年9月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1次集中排查。

8.做好党支部日常管理工作。党支部工作每年有计划、有总结、工作有记录。做好党支部各种资料的收集、统计、建档、保管工作。按时足额收缴党费。按财务有关规定规范使用党建工作经费。

9.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做作用,密切联系广大学生,关心和支持团支部、班委会、学生会、学生社团等组织开展的各种健康有益活动,做好班风建设和学风建设,有力推进专业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工作。

三、学生党支部委员会建设

1.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学生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2.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学生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设1 名书记,必要时增选1名副书记。

3.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于3个月内补选到位。确有必要时,学院党委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

4.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督促党支部其他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抓好党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向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支部书记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

5.党支部副书记协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

6.组织委员主要负责了解掌握支部的组织建设情况,协助做好支部工作和活动记录,落实支部各项制度,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党员先进模范事迹,提出表彰建议,负责党内有关统计、收缴党费、组织关系转接、支部换届改选等工作。

7.宣传委员主要负责了解掌握支部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做好支部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安排和落实党内学习计划,负责宣传报道支部工作动态和先进事迹。

8.纪检委员主要负责开展经常性的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加强党内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和反映本支部的党纪执行情况。

9.对新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委员要进行任职培训,突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及党务工作基本要求和党规党纪等内容。

四、学生党支部的工作制度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党员参加方为有效;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党支部至少每季度组织党员上一次党课,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为党员讲一次党课。

2.落实主题党日制度。每月落实1次“主题党日”活动,确定主题,组织党员开展活动,活动记录规范。

3.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确定评议等次。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4.严格执行考勤、缺勤补学和支部台账制度,如实记录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和支部成员参与情况,并纳入支部和党员考核内容。

5.建立健全先进典型选树制度。围绕提高党员素质和党性修养,开展党员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学生党员争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者,朋辈帮扶、互助友爱的践行者,就业创业、志愿服务国家需要的争先者,钻研科学知识、勇攀科学高峰的探索者。培养、选树先进典型,加强榜样宣传和典型激励,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影响其他学生。

6.探索品牌创建制度。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建设品牌特色项目。结合院校中心工作和党支部实际,创新方式方法,拓展阵地载体,不断增强组织生活实效,打造“一支部一品牌”。

五、学生党支部的考核

1.党支部考评工作在学校党委的指导下,由学院党委负责组织实施,一般每年开展一次,依据《医食学院党支部“创先争优”指数评价方案》进行考评。

2.表彰先进党支部,总结推广先进党支部经验做法。对考评为不合格的党支部,党支部要制定整改计划,在学院党委的帮助和督促下加强整改。

六、附则

1.本办法由医疗器械与食品学院党委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202141日起施行,《医食学院党委学生党支部管理方案(暂行)》废止。如遇与上级党组织的规定不相符合的,按上级党组织的规定执行。

 

中共上海理工大学医疗器械与食品学院委员会

2021322

  

2021-4号-医食学院学生党支部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