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相关文件要求和《上海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文件精神,为做好学院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为“推免生”)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一、名额分配
学院推免生名额为23名。基于学院大四在校学生总数和推免生名额,按照各专业在校学生数等比例取整数位,将名额分配到“生物医学工程”(含卓越班)、“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医学影像技术”、“医学信息工程”、“制药工程”和“假肢矫形工程”七个专业,剩余名额不分专业,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当某个专业推免生资格审核通过的数量小于该专业推免生分配名额时,该名额将归入统筹名额。
二、推荐对象
凡属于国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专升本学生、委培生、定向生)并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成为推荐对象:
1.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怀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2.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创新意识、创新能力较强,专业素养良好。第一至第六学期修读课程的累计平均绩点在3.30及以上;成绩排名原则上在专业前50%。
3.英语国家四级(CET4)等级考试成绩达到500分及以上或英语国家六级(CET6)等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4.身体健康。
三、推荐程序
1、本人申请
申请者于9月13日(周二)12:00前,将《上海理工大学2023届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及相关奖励证书原件与复印件交至卓越楼1104辅导员办公室审核。
2、学院初审
学院对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3、推荐排序
学院根据“附件1 健康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推免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计算综合成绩并排序,经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小组评审,确定推荐名单。
4、上报推荐材料
学院于9月16日将推荐名单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并向教务处报送推免生材料 ①《上海理工大学 2023届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 ③《上海理工大学 2023 届推免研究生候选人名单汇总表》。
四、注意事项
1. 申报推免生均列入毕业生就业计划,获得推免生资格后即与学校签订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协议。
2.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免生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2)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者;
(3)违反校纪校规或犯有其他严重错误者;
(4)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者;
3.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资格。
4.准备或正在办理出国手续的学生不列入推免生范围。
5.凡违反《上海理工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约定的推免生,取消上海市优秀毕业生或校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资格。
6. 请获得推免生资格学生参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要求,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该系统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开通后,通过该系统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五、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小组
组 长:姚秀雯 艾连中
副组长:孔夏萌 程云章 管 骁 崔海坡
成 员:谷雪莲 石 萍 郑建立 曹 慧 张建国 聂生东 杜妍辰 胥 义
六、其它
本工作细则解释权归上海理工大学健康科学与工程学院,如有异议可联系学院教务办公室,电话:55271201。
附件1健康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推免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pdf
附件2 科技处【2016】3号文:关于印发《校定国内外期刊源及论文分类的通知》.pdf
上海理工大学2023届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候选人名单汇总表.xlsx
健康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