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进一流本科人才培养,激发广大教师教育教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提高我校本科教学质量和水平,根据《上海理工大学课程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学院决定组织开展2021-2022学年课程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 现将评选方法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参评课程符合文件规定的评选基本条件,参评教师按要求参与坐班答疑和自习辅导工作,并满足“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的相关要求;
2.参评教师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师德考核不合格执行“一票否决”制;
3.参评对象应满足以下两项要求:
(1)参评课程的学生评教成绩位列本教学单位参评课程范围内的前40%;
(2)参评教师2021-2022学年两学期的总体评教成绩均列本教学单位授课教师的前40%;
4.多位教师联合授课(含2人及以上)的课程原则上不予参评;学生评教的参评人数少于10人的课程不予参评;
5.为了充分调动更多老师的教学积极性,连续两年以同一门课程申报并获得课程教学优秀奖的教师不建议继续以该课程参评;
6.近三年参加校级及以上课程建设或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建设项目将作为评选加分项;
7.为体现教学管理的规范性、严肃性,课程的任课教师信息以2021-2022学年度课表为准,凡课表中无教师本人信息,其实际承担的该课程学分不作为评选依据;课表中有教师信息,若该教师实际未承担课程的授课任务,该课程学分不作为评选依据。
二、奖励名额
2021-2022学年课程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遵循宁缺毋滥的原则;我院一等奖名额初定4名;二等奖名额初定8名。最终评选结果由学校评审确定。
二、申报流程
1.教师本人申请
申请人填写《上海理工大学2021-2022学年课程教学优秀奖申报表》(附件2)和《参评教师本科课程建设情况》(附件3)在11月18日11:00前将材料交至卓越楼1101,逾期不予受理。
2.学院评审、公示
学院根据“附件1:健康科学与工程学院课程教学优秀奖评分细则”,计算综合成绩并排序,经学院课程教学优秀评选小组评审,并将推荐获奖名单公示,公示期满后将材料报送教务处。
学院将严格按照分配名额和时间进行推荐上报,最终评选结果由学校评审确定。
3.学校评审
学校对学院推荐的名单进行全面审核,组织推荐课程教学优秀奖一等奖的教师进行答辩,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经学校评审,最终未获评一等奖的进入二等奖评审环节(若获评二等奖,不占用原二等奖名额);最终未获评二等奖的,不予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