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重选专业实施细则》(上理工〔2021〕185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文件精神,为保证2024年本科生重选专业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健康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重选专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重选专业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和录取符合重选专业标准的学生。
二、实施方案
2022级:
序号 | 专 业 | 拟接收 人数 | 必要条件 | 考核方案与录取办法 | ||
第一类 | 第二类 | 第一类 | 第二类 | |||
1 | 生物医学工程(2901) | 6 | 能认真遵守《学生手册》中的各项规章制度,品学兼优,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 生物医学工程:累计平均绩点达到3.0(含)及以上,《高等数学》、《大学物理》、《工程制图》绩点3.0及以上; 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累计平均绩点达到3.0(含)及以上,化学类课程绩点3.0及以上,《大学物理》绩点2.5及以上; 医学影像技术:累计平均绩点达到3.0(含)及以上,《高等数学》、《大学物理》绩点2.5及以上; 医学信息工程:累计平均绩点达到3.0(含)及以上,《高等数学》及计算机基础类课程绩点2.5及以上。 制药工程:累计平均绩点达到3.0(含)及以上,《高等数学》绩点2.5及以上。 康复工程:累计平均绩点达到2.7(含)及以上,《工程制图》、《大学物理》绩点2.5及以上。 智能医学工程:累计平均绩点达到3.0(含)及以上,《高等数学》及化学类课程绩点3.0及以上。 | 生物医学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制药工程、智能医学工程: 1、作为负责人获得校定A类竞赛省部级及以上二等奖; 2、公开发表与学业相关的校定B类及以上期刊论文(仅限物理位置第一作者); 3、授权发明专利或者进入实审阶段的发明专利(排名第一)。 以上均需为大学修读期间所获成果。
医学信息工程、康复工程、医学影像技术: 1、作为负责人获得校定A类竞赛省部级及以上三等奖; 2、公开发表与学业相关的校定B类及以上期刊论文(仅限物理位置第一作者); 3、授权发明专利或者进入实审阶段的发明专利(排名第一)。 以上均需为大学修读期间所获成果。
| 面试,按绩点占比50%和面试成绩占比50%的总和排名情况录取。 | 面试 |
2 | 食品科学与工程(2902) | 5 | ||||
3 | 食品质量与安全(2903) | 4 | ||||
4 | 医学影像技术(2904) | 7 | ||||
5 | 医学信息工程(2905) | 5 | ||||
6 | 制药工程(2906) | 3 | ||||
7 | 康复工程(2910) | 4 | ||||
8 | 智能医学工程(2911) | 2 |
2023级:
序号 | 专 业 | 拟接收 人数 | 必要条件 | 考核方式与录取办法 | ||
第一类 | 第二类 | 第一类 | 第二类 | |||
1 | 生物医学工程(2901) | 6 | ①符合《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重选专业实施细则》文件要求; ②累计平均绩点达到3.0及以上,且每学期所获课程学分数不少于20学分; ③品学兼优,无违纪处分行为; ④无不及格课程(需考试一次通过); ⑤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第一学期化学类或数学类课程(至少一门)成绩不低于80分。 ⑥生物医学工程、医学影像技术、医学信息工程、康复工程、智能医学工程:第一学期工程制图或数学类课程(至少一门)成绩不低于80分。 | 生物医学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制药工程、智能医学工程: 1、作为负责人获得校定A类竞赛省部级及以上二等奖; 2、公开发表与学业相关的校定B类及以上期刊论文(仅限物理位置第一作者); 3、授权发明专利或者进入实审阶段的发明专利(排名第一)。 以上均需为大学修读期间所获成果。
医学信息工程、康复工程、医学影像技术: 1、作为负责人获得校定A类竞赛省部级及以上三等奖; 2、公开发表与学业相关的校定B类及以上期刊论文(仅限物理位置第一作者); 3、授权发明专利或者进入实审阶段的发明专利(排名第一)。 以上均需为大学修读期间所获成果。
| 面试,按绩点占比50%和面试成绩占比50%的总和排名情况录取。 | 面试 |
2 | 食品科学与工程(2902) | 5 | ||||
3 | 食品质量与安全(2903) | 4 | ||||
4 | 医学影像技术(2904) | 7 | ||||
5 | 医学信息工程(2905) | 5 | ||||
6 | 康复工程(2910) | 4 | ||||
7 | 智能医学工程(2911) | 2 |
注:1. 2023级已确定专业同学,网上报名时请先选择相应专业大类,同时在上传的书面申请表中注明申请转入的具体专业;
2. 2023级按大类招生,尚未完成大类分流和确定专业的同学,请参考相关学院2023级重选大类实施方案申请。
三、实施流程
(一)学生报名
2024年3月25日10:00至3月28日16:00期间,学生可根据专业兴趣和专业特长,依据实施方案中各专业(类)申请条件等,参考各专业(类)接收计划,在教务系统中填报志愿并上传书面申请表、个人简介及承诺书等材料(见附件)。每个学生只允许填报一个专业(类)志愿。志愿一经提交,将无法更改。填报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逾期不再受理。除第二类重选专业情况外,原则上所有学生均需通过线上完成志愿填报。
第二类重选专业学生不参与线上志愿填报,申请学生可在3月28日16:00前提交书面申请及翔实的证明材料,到所在学院办理线下报名手续。经学生所在学院和申请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初步审核同意后,由学生所在学院报教务处。最终由学校本科生重选专业工作小组会议审核其重选专业资格并确定具体的转入专业。
(二)审核与录取
1、2024年4月3日前,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核,确定考核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考核名单及考核安排。不在考核名单之列的学生,不再另行通知;
2、 4月8日至4月11日期间,学生可在学院网站查询考核安排。已列入考核名单学生如决定撤回重选专业申请,须在4月11日前书面告知接收学院。逾期不再受理;
3、 4月11日至4月16日期间,学院按照公布的重选专业实施方案对申请学生进行考核、确定接收名单并予公示。
4、4月18日前,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教务系统中完成确认。
(三)名单公示与学籍异动
教务处4月22日后汇总各学院拟接收的重选专业学生名单后报送当年度本科生重选专业工作小组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由教务处发文公布名单。
名单公布后,教务系统同步完成学生学籍异动,学生可在教务系统中查询学籍异动情况。学生应按新专业培养计划要求补修指定的课程。
四、其他事项
(一)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重选专业:
1. 招生时有特别规定不得变更专业的;
2. 就读第二学士学位和专科起点本科的;
3. 入学第三年(不含休学期)及以上的;
4. 已有转学或重选专业经历的;
5. 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6. 应予退学的;
7. 处于违纪处分期间内的。
(二) 被正式批准重选专业(类)的学生不得再转回原专业(类)。
(三) 2023级(不含降级)按专业大类招生并成功转入其他专业类的学生,应按学校规定的大类分流时间在新专业类内进行专业选择。
(四)2023级按专业招生的学生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大类需同时备注申请转入的具体专业。
(五)计划与选课
重选专业的学生应符合转入专业培养计划的各项要求,方能取得毕业证书;在本学期末的选课中,须按转入专业的培养计划进行选课;原已选定的7月份的短学期课程,请根据教务处通知进行相应的退改选。
(六)注册与缴费
自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起,完成重选专业的学生应在规定的注册时间内到转入学院办理有关报到注册手续,并按转入专业学费标准预交学费(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重选专业学生如前后专业学年学费标准不同,采用分段计费的方式)。
五、咨询方式
生物医学工程
咨询时间:即日起至3月28日 咨询地点:卓越楼1313
接待老师:项华中 咨询电话: 邮箱:xiang3845242@163.com
医学影像技术
咨询时间:即日起至3月28日 咨询地点:卓越楼1405
接待老师:陈兆学 咨询电话: 邮箱:chenzhaoxue@163.com
食品科学与工程
咨询时间:即日起至3月28日 咨询地点:微创楼212
接待老师:张建国 咨询电话:55803272 邮箱:zhang.jg@hotmail.com
食品质量与安全
咨询时间:即日起至3月28日 咨询地点:微创楼211
接待老师:曹慧 咨询电话: 邮箱:caohuian@126.com
制药工程
咨询时间:即日起至3月28日 咨询地点:卓越楼1017
接待老师:许东坡 咨询电话: 邮箱:xudongpo@163.com
医学信息工程
咨询时间:即日起至3月28日 咨询地点:卓越楼1218
接待老师:何宏 咨询电话:55271119 邮箱:hehong@usst.edu.cn
康复工程
咨询时间:即日起至3月28日 咨询地点:先进制造技术大楼1305
接待老师:石萍 咨询电话:55271205 邮箱:togethershi@163.com
智能医学工程
咨询时间:即日起至3月28日 咨询地点:卓越楼1013
接待老师:朱志刚 咨询电话: 邮箱:zgzhu@us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