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上海理工大学“青年教师培养思学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上理工[2016] 60号)、《上海理工大学“青年教师培养志远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上理工[2016]59号)及《上海理工大学“乘风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上理工[2018] 72号)的文件精神,学校启动开展2021年度“思学计划”、“志远计划”及“乘风计划”境外研修派送人员的遴选工作,申报条件请见下面具体通知及附件。
请符合条件有意向申报的教师,在6月7日17点前,根据申报类别提交以下材料至综合楼C区院办C313,电子版发送至jhuang@usst.edu.cn
1)思学、志远计划个人申请表或乘风计划候选人申请表 (电子版及纸质版)
2)思学、志远、乘风计划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电子版)
3)思学、志远计划候选人简况表(电子版)
4)思学、志远申请人申报附件材料1套,不超过40页,A4型纸双面复印,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① 近三年发表的重要论文复印件(包括杂志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
② 近三年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的批件复印件等;
③ 近三年其它重要业绩佐证材料复印件。
《上海理工大学“乘风计划”实施办法》上理工〔2018〕72号.doc
关于开展2021年度“思学”、“志远”计划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根据《上海理工大学“青年教师培养志远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上理工[2016]59号)、《上海理工大学“青年教师培养思学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上理工[2016] 60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思学”、“志远”计划入选人员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1.“思学”计划:
1)近三年入职、年龄不超过33周岁的专任教师(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符合《上海理工大学“青年教师培养思学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的入选条件。成果统计时间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2.“志远”计划:
1)具有博士学位,首聘期满考核合格、教学科研业绩突出且年龄不超过36周岁的专任教师(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符合《上海理工大学“青年教师培养志远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的入选条件,成果统计时间从2016年1月1日起(其中2018年入选“思学”计划的申报人员,须从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3.为支持学校重点建设学科青年人才的发展,对具有突出发展潜力和学术成绩的优秀人才,经专家委员会认定,可根据实际水平和能力进行申报。
二、遴选程序
1. 申报人填写《候选人申请表》,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
2. 学院(部、中心)组织学术委员会或专家组根据选拔条件、申请人述职与测评情况择优推荐,推荐名单及相关成果经部门公示后上报人事处;
3.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结果上网公示;
4. 校长办公会审定入选人员名单;
5. 学校颁发荣誉证书,按文件规定兑现特殊津贴(自2021年1月1日起算)。
三、申报材料要求
1. 申请人填写《候选人申请表》,所填教学、科研等业绩由部门审核盖章,部门填写《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两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人事处(报送前请先发送电子版)。
2. 申请人申报附件材料1套,不超过40页,A4型纸双面复印,封面加盖部门公章,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① 近三年发表的重要论文复印件(包括杂志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
② 近三年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的批件复印件等;
③ 近三年其它重要业绩佐证材料复印件。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已经获得上海市高校“青年东方学者岗位计划”、“上海特聘教师岗位计划(东方学者)”、“上海千人计划”等人才项目的教师,不再申报“思学”该计划。
2. 已获得“沪江领军人才”C类及以上人才计划(项目)的教师,不再申报“志远”计划(获得上海市高校“青年东方学者岗位计划”的教师除外)。
3. 纸质材料要严格按照要求整理、装订成册,申报表格式整齐、字体统一。
四、申报时间节点:
6月1日:学校下达通知
6月1日至8日:申报个人填写《个人申请表》,并将申报的科研业绩、本科教学业绩和研究生教学与培养业绩分别由部门进行审核(无法确认请到相关职能部门核实)。
6月15日前:所在部门择优推荐、排序,填写部门《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获得部门推荐的个人填写《候选人简况表》。
6月21日前:完成部门公示
6月22日:所有表格(纸质版含电子文档)及附件材料上报学校人事处。
附件:
联系人:周老师,电话:55272052
人事处
2021年5月31日
关于开展2021年度“乘风计划”境外研修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根据《上海理工大学“乘风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上理工[2018] 72号)文件精神,学校启动开展2021年度“乘风计划”境外研修派送人员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热爱祖国,具有过硬的政治思想素质,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能够自觉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具有高尚的师德和优良的师风,能够深刻认识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时代使命与职业责任。诚信守诺,身心健康。
2. 年龄上要求一般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在本校工作两年及以上,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 研修计划可行性强,契合学科重点发展方向,且获得研修机构或导师的支持;
4. 研修机构应为“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100的高校(参照当年度QS、THE、ARWU和USNEWS四个世界大学排名),或ESI排名千分之一的学科;或导师为本学科领域国际一流知名学者。
5. 具有在境外工作、学习的外语交流能力,原则上须当年派出。
6. 同等条件下,入选“思学”、“志远”计划优先。
二、遴选程序
“乘风计划”境外研修坚持学校或学院(学科)派送原则,基本遴选程序如下:
1. 部门推荐。各部门根据学科、国际实验室建设需求提出建议名单,组织以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或校外同行专家为主的专家组进行评议,择优推荐,并公示。
获推荐人员填写《上海理工大学“乘风计划”境外研修申请表》,并附个人研修计划,学院填写《“乘风计划”境外研修推荐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学院将上述材料及相关辅证材料一并提交学校人事处。
2. 学校评审。学校对获推荐人员材料进行审核,提交“乘风计划“境外研修校评议组评审,确定派送人员初选名单,并校内公示;
3. 学校公布派送人员名单。
三、申报材料要求
1. 《上海理工大学“乘风计划”境外研修申请表》及境外研修计划,双面打印一份,须个人签名。
2. 《“乘风计划”境外研修推荐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由部门汇总,须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上述纸质版报送人事处(报送前请先发送电子版),所有材料请在2021年6月22日前报送人事处。
附件:
联系人:周老师,电话:55272052
人事处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