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上海市人才发展基金” 资助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黄娟发布时间:2021-06-11浏览次数:1067

请符合条件有意向申报的教师,在61417点前,将通知中的附件材料填写好发送电子版至邮箱jhuang@usst.edu.cn,学院评议后推荐至学校。


各学院、部门: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度上海市人才发展资金资助受理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学校开展评选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申请对象

从事创新创造工作的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上海领军人才团队成员和本市博士后设站单位的在站博士后,符合下列条件,可提出申请。

1.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在站博士后需提供进站备案证明)

3.申请当年未满40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5.博士后设站单位的在站博士后应为2021年1月1日及以后进站。

资助重点

2021年度上海市人才发展资金重点资助以下领域和方向:

1.围绕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增强创新策源能力,经本市确定的高峰人才团队成员、上海领军人才团队成员,以及在上海科创中心建设重点聚焦的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三大先导产业领域及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2.在国家和本市确定的科研创新重大战略、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和研究计划中,取得重要原创性成果,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的专业技术人才;

3.本市“五大新城”特色功能和主导产业的专业技术人才;

4.经本市有关部门批准立项的2020、2021年度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工作中的主要参与者。

已列入国家和上海高层次海外人才计划、上海领军人才培养计划、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资助、上海市青年英才开发计划、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等国家和上海市相关部门高梯次或同梯次人才培养和资助计划的,不接受申报。连续2年申报未入选,在当年度内无突出成果或新的业绩者,不接受申报。

工作安排

1.推荐名额:每学院限推荐1名教学科研岗人员及1名在站博士后; 

2.各推荐部门请将以下申报材料于6月1513:00前报人事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usst.lw@usst.edu.cn。

纸质版材料:附件2:《2021年度人才发展基金申报推荐表》、附件3:《2021年度人才发展基金申报汇总表》各一份;

电子版材料:附件1:《2021年度人才发展基金申报人员情况表》、附件2:《2021年度人才发展基金申报推荐表》、附件3:《2021年度人才发展基金申报汇总表》。

附件:

附件1:2021年度人才发展基金申报人员情况表.xls

附件2:2021年度人才发展基金申报推荐表.docx

附件3:2021年度人才发展基金申报汇总表.xls

 

联系人李伟

联系电话55270660

 

 

 

 

               人事处

                2021年6月10日